一、《白山市供热经营企业准入和退出管理办法》起草必要性。为进一步规范供热企业准入及退出供热市场行为,依据《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》的规定,2021年12月28日,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《关于建立供热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的指导意见》,要求各地认真研究,制定并出台本地供热经营企业准入和退出实施细则。因此,制定《白山市供热经营企业准入和退出管理办法》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用热需求,促进白山供热行业健康发展,十分必要。
二、《白山市供热经营企业准入和退出管理办法》起草进展。结合省住建厅《关于印发<关于建立供热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的指导意见>的通知》(吉建函[2021]1574号)的要求,市住建局由专业处室牵头,集中局相关科室意见,经多次开会讨论,数易其稿,最终完成《办法》初稿;同时,广泛听取意见。市住建局起草初稿完成后,先后向各县(市、区)和市直有关部门、各供热企业、省住建厅有关专家,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。
三、《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的结构
《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共分四章十二条,分别是总则、供热经营企业准入标准、供热经营企业退出标准、供热应急接管四个部分。
第一章总则,包括第1-2条,规定了本办法适用范围及市、县(市、区)供热主管部门职责分工。
第二章供热经营企业准入标准,包括第3-4条,规定了供热经营企业准入的行政许可程序、标准等。
第三章供热经营企业退出标准,包括第5-9条。规定了供热经营企业退出的标准及处罚依据等。
第四章供热应急接管,第10条。规定了对达到强制退出标准的供热经营企业,市、县(市、区)供热主管部门实施应急接管的程序、步骤等。